煤矿安全整治 工作 宣传报道
2006-02-28 17: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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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精神,大力宣传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必要性,准确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充分报道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的进展和实效。各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事故和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宣传报道的管理,对于煤矿事故的报道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把握适度,防止片面渲染炒作;对于整治工作中个别地方出现的与执法人员对抗事件,可通过内参反映,一般不做公开报道;对煤矿事故不搞跨地域的异地采访报道;对境外媒体的不实报道和恶意攻击,要及时进行澄清和批驳;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及时删除和封堵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