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5年度四川省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暨23届四川省新闻摄影年赛的通知
2006-03-02 09:42:00 来源:
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文件
川记发(2006)3号
关于举办2005年度四川省新闻奖摄影作品
评选暨23届四川省新闻摄影年赛的通知
各新闻单位、市州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摄影学会: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省新闻摄影学会协办的2005年度四川省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暨第23届四川省新闻摄影年赛,将于2006年3月24日至26日在广元市举行。
希望各参评单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推选出最优秀的作品参加评选,促进四川省新闻摄影事业繁荣发展。
一、 评奖宗旨
四川省新闻摄影作品是由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省性常设新闻摄影作品最高奖。2005年度四川省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暨第23届四川省新闻摄影作品年赛,既是检阅四川省2005年新闻摄影的优秀成绩,又是为推荐我省优秀新闻摄影作品参加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
二、 参评资格
凡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期刊、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2005
年刊播的新闻摄影作品均可推荐参评。允许个人自荐2幅(组)公开发表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评。
三、评选项目
新闻奖评选暨年赛共12个评选项目:
1、 非突发重大新闻类:报道有重大影响的国内时政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外
事活动的新闻摄影作品。
2、突发新闻类:报道不可预测突然发生的重要事件的新闻摄影作品。
3、经济类:报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闻摄影作品。
4、国际类:报道国外题材的新闻摄影作品。
5、人物类:报道某一位新闻人物特有神态的新闻摄影作品。
6、体育类:报道各种体育赛事和活动的新闻摄影作品。
7、科技类:报道科学技术探索和发展的新闻摄影作品。
8、法制军事类:报道法制建设和军事建设的新闻摄影作品。
9、文化教育类:报道文化艺术和教育的新闻摄影作品。
10、自然环保类:报道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闻摄影作品。
11、日常生活类:反映日常生活发展变化的新闻摄影作品。
12、组照类:所有2幅以上,6幅以下照片组成的摄影作品,均参加此项评
选。
四、评选标准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性,社会效果好。
2、新闻性强,内容真实。
3、现场抓拍,表现力强。
4、标题准确,文字说明简洁,新闻要素齐全。
5、图像清晰,制作精良。
五、分配数额
各单位按分配数额推荐作品参评。其中,组照数量(一套组照视为一件报送
作品)不能超过规定数额的四分之一。
(一)、省级党报
1、四川日报:25幅(组)
2、四川农村日报:10幅(组)
3、战旗报:10幅(组)
(二)、新华社四川分社:20幅(组)
(三)、新闻期刊:10幅(组)
(四)、市、州党报
1、对开报:20幅(组)
2、四开报:10幅(组)
(五)、城市党报(包括早报、晚报):20幅(组)
(六)、都市报:20幅(组)
(七)专业报
1、对开报:15幅(组)
2、四开报:8幅(组)
3、周一、二刊:4幅(组)
(八)、中央驻川记者站:5幅(组)
(九)、各市、州新闻摄影学会:10幅(组)
(十)、个人推荐:2幅(组)
六、选送须知
1、照片不论单幅或组照,每幅照片的长边一律为8英寸,用全国统一卡纸装裱(评选卡纸在星光图片社购买)。
2、组照要求每组不超过6张,并且所有照片必须公开发表过。请在装裱后用胶带每幅作品的卡纸按顺序连接在一起。组照送评时不必分开做单幅处理,所有参评照片均有可能被作为单幅获奖。
3、请卡纸正面上方填写照片参评类别,下方填写与发表时相同的标题、说明。卡纸背面请填写表内各项内容,单幅作品责任编辑只准署名一人,组照不得超过两人。
4、请把首次发表作品的样报装在信封里,并把信封按规定粘贴在卡纸的背面(样报要求是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刊物要求至少寄送一本完整的样刊),没有样报、样刊视为未曾公开发表过,不予评选。
5、未经发表的照片、导演摆拍的照片、拼接照片、特技照片和经过电脑修改的数字排列照片不属参评范围。
6、评委作品不得参加当届评选。
7、每幅作品缴纳评审费50元(由送评单位支付),
款汇至: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开户行:省建行锦城支行华兴分理处
帐 号:51001895036050090795
七、奖惩办法
1、四川省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暨全省新闻摄影年赛评出的获奖摄影作品,
由省记协、省新闻学会颁发四川新闻摄影作品奖和获奖证书。
2、从获奖的作品中评选30幅(组)作品,作为四川新闻奖,推荐20幅(组)
作品参加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
3、对获奖作品,省记协和省新闻学会将根据评委会建议和具体情况,通知
有关作者提供底片,聘请技术专家进行专业复核。调底内容是指,胶卷照片是指原始底片,数码照片是指未经任何图片软件处理的原始文件。凡获奖作品中有伪造、修改行为的,一经发现核准,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八、 评选组织机构
1、四川省新闻奖摄影评选暨第23届四川新闻摄影年赛评委会,由省委宣传
部领导任评委主任,省记协和省新闻学会聘请新闻摄影界专家任评委。
2、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川报摄影部—17楼
评委会办公室主任:莫定有 电话:028—86968161
尹 钢 电话:028—86968162
苑立平 电话:028—86968166
九、 作品寄送须知
1、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23日以前送到:
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70号四川日报摄影部
2、外地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
联系人:莫定有 尹 钢 苑立平
邮编:610012
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