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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的生命力源于真实

    2011-05-06 08:22:00  来源:

    新闻的本源是事实,即在新闻的报道中,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和经过都必须经得起核对与推敲。正是因为新闻的真实属性决定了新闻对社会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因此,新闻的首要因素是真实。凡凭空杜撰、闭门捏造之消息 ,均非新闻。

    但是近年来,虚假新闻却层出不穷,一浪盖过一浪,不断地挑衅着新闻行业的职业操守。从“华南虎事件”到“很有影响力的二姨父”,再到所谓2010年的“千年极寒”,虚假报道、虚假信息通过不同的渠道出现在不同的媒体平台上广为传播,对社会大众产生了负面的影响。而对于新闻行业来说,则是致命的毒瘤,因为它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那么虚假新闻产生的根源在哪里?表现形式又如何?作为一名新闻从业人员我们应该怎样把持好职业操守,杜绝虚假新闻,维持新闻的真实性?我们不妨从两则虚假新闻的实例来进行剖析,这样更具典型与说服力。

                断章取义的 “千年极寒”

    在2010年,“千年极寒”几乎成为媒体被提及频率最高的词汇。10月7日,某都市报记者根据网站的报道,英国《每日邮报》的报道以及香港气象台的预测发表题为《北半球今冬将迎“千年极寒” 中国恐难幸免》的新闻,报道说“北半球拉响极端寒冬警报 ‘拉尼娜’扰乱暖流活动,欧洲或现千年一遇寒冬,中国也需警惕低温天气。”并列举了加拿大寒流袭小麦减产、墨西哥湾暖流缩小、英国9月底气温30年最低、中国东北华北大风降温、俄罗斯预测明年1月酷寒等现象来支撑所谓北半球遭遇的“千年极寒”的“事实”。

    该新闻一发表就被国内媒体疯狂转载。这条新闻随后触动了市场敏感的神经,导致和防寒取暖有关的物质全线涨价,一些经销商也开始囤积相关货品。

    其实仔细一看这则新闻,就会发现破绽百出:新闻要素不全,对于具有科学性质的气象新闻发布,没有发表论点的的科学家或科研机构名称以及发布时间和场合,缺乏支撑依据,而这些都是新闻最基本的要素。其实“千年极寒”一说,是源自波兰气象与水务管理研究所的气候学家科瓦尔沃斯基,曾于2010年9月初在接受一家电视台访问时,被问到“如果墨西哥洋流停止运动,世界会出现怎样的状况?” 科瓦尔沃斯基以专业的推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没有出现“千年”“极寒”的字眼。而媒体在没有进行调查和证实的基础上,为了吸引大众的眼球,就用了这些极具挑战性的字眼。

    媒介的市场化容易导致媒体为追求关注度从而忽视了专业的操作规范,而在当下的网络拟态环境中更容易将信息的真假交错在一起,混淆视听。首先,媒体断章取义气象学家的论点, 将假设当作事实,发布这则假新闻.转发媒体也在未经严格核实与调查的情况下,集体跟风转发新闻,并采用刺激性的字眼为标题。其实这类假新闻是完全可以防范的,如果新闻从业人员在获取这类信息的时候能依据专业的操作规范加以核实,并对所处理的信息有独立和清醒的判断与认识,尤其是在媒介市场化和网络传播的今天,戒除浮躁的心态,杜绝夸大性的商业炒作,遵守记者的从业道德,那么这类假新闻是没有机会出笼的.

            “很有影响”的“二姨父”所引发的思考

    2010年12月, 媒体发布了“18名驴友被困黄山”的相关报道,紧接着网络舆论压力像飓风般,先集体声讨了18名被困者的“冷漠无情”,随即又引发了对“很有影响力”的“二姨夫”的猜测和网络热议。甚至让网友对上海和安徽两地警方的正常救援行动产生了质疑。

    很快,上海警方澄清了“二姨夫”的身份,“二姨夫”本人也公开表示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个体户。而引发这场热议的源头就是一篇失真报道《夜上黄山,谁让救援队变敢死队》。据记者汇报,在采访时,他想尽了各种办法,去找当事人核实这位“二姨父”的身份,但是没有成功,也没有向上海警方核实报警人的身份,在写报道时,引用了在采访中听来的说法。这是违背新闻者得职业操作规范的,没有真正履行核实的义务,没有遵循“涉及矛盾冲突,务必要采访当事双方的意见。”的新闻采访基本原则。

    而这样失真的报道所带来的后果是,对舆论的误导,由此产生了社会上的不良情绪,甚至对警方采取的这次救援行动产生了质疑。同时,报社的部门负责人把关不严导致虚假新闻顺利被发布出来,严重影响了报纸的形象和新闻的社会公信力。

          如何保护新闻最原始的生命力

    从上面两者例子来看, “千年极寒”属于程度夸张型,为了制造轰动效应或是其他目的,在报道时有意地夸张或弱化,或者是断章取义。另一则新闻(《夜上黄山,谁让救援队变敢死队》)属于局部失真型,这类新闻通常是记者在报道和编辑的过程中,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出现了失误,导致信息不准确,或是错误。

    虽然虚假新闻的类型不一样,但是却有共同的问题,就是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修养有待提高和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制度的不完善。

    要杜绝虚假新闻,首先新闻从业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坚持真实性原则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新闻观,自觉地遵循新闻职业道德原则与要求,并将其转化为正确的职业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杜绝虚假新闻。在具体的工作中,要自觉地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全部新闻工作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每个新闻从业人员都应当以此为原则、为标准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审视自己的新闻实践活动是否做到了实事求是,是否做到了全面、准确地报道新闻,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另外,要增强法制观念,防止新闻侵权。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好“法”与“非法”的界限,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尊重法人和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防止在新闻报道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侵权、毁誉现象。再有,新闻工作者和媒介单位应当增强责任感和道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