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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驻站人员不得拉广告
2006-10-11 19:28:00 来源:
人民日报社7月20日发出公告,规定从7月20日起驻站人员不得拉广告、办公司、搞经营。公告全文如下:
为坚决贯彻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从严治社,集中精力办报,加强新闻队伍建设,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我社决定从即日起,人民日报驻各地记者站人员不得拉广告,不得开办经营性公司,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对已有的少量经营活动的遗留问题,将尽快处理好善后事宜。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