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四川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3-13 10:15:00 来源:
各市(州)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四川新闻奖是经权威部门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由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2018年度四川新闻奖评选将于2019年四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评选会在评出四川新闻奖的基础上,向中国记协推荐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现将有关作品参评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开展四川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深入反映群众呼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凝聚强大舆论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职责使命,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守正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新闻舆论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更大贡献。
二、参评范围
参评单位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四川新闻奖。
四川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采写制作,并在上一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刊发的新闻论文。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要求在以上新闻单位移动端发布,应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融合传播。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1.“新闻工作者”为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
2.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的界定,由新闻单位自行把握。与新闻单位没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的人员,不允许参评。
3.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行政、经营、后勤、党务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4.高校新闻院系教师、新闻研究人员可参加新闻论文评选。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四川新闻奖参评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编辑名单。
编辑报送要求:每件作品必须报1-3名编辑,不能空缺,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人员可以重复。以下有关项目的编辑均按照此要求报送。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期刊发的通讯)。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整体性强,单件作品之间关联性强。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参评该项目的作品,其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
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作者(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时长超过30分钟的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同一天内在不同时段对同一事件进行的追踪或连续报道。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的原创评论。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作者(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4.综合项目
(1)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发表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主创人员)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名专栏: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3)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理念、新闻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章。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报纸副刊和新闻摄影两类作品,本会分别委托四川省报纸副刊研究会和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初评,由该两会作为报送单位,本会组织定评。通知另发。
5.媒体融合奖项
(1)短视频新闻:在移动端发布的短视频类新闻作品(含纪录片)。作者(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移动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3)新媒体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新媒体品牌栏目:新闻媒体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的新闻板块(单元)。要求已持续发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发布不少于52次。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新媒体报道界面:在移动端发布的新闻作品界面。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6)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有重大创新的新闻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以上所有按照“集体”申报的作品,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报送数量上限为规定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数量的2倍以内。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
2.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体现“走转改”精神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5.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6.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要求强的作品,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7.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文不对题、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
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作品(含视频作品和新闻论文)以及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错误的音视频作品,不得获一等奖。
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词语使用或搭配不当、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数字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不得获一等奖。
除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不得获一等奖。
同一件作品中出现5次以上(含5次)不得获一、二等奖的差错,不得获奖。
标点符号的不规范应用不影响文意的,音视频作品中记者、主持人、访谈嘉宾等非原则性口误,数量在3个以内的,不影响获奖。
8.在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和网络类评选项目中,每类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个;综合类项目中,新闻论文中超长作品各不得超过2个。
文字类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其中,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网络评论不超过2000字;新闻论文不超过6000字。
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单件作品以所申报的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短视频新闻作品不超过8分钟;移动直播作品不超过180分钟;音视频类新媒体创意互动作品不超过30分钟。
(二)各项目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文字消息作品应有规范电头。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
7.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细节、有深度、有感染力。
8.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及时;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9.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地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技术先进。
10.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强,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11.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12.媒体融合奖项要求作品新闻性强、即时性强、交互性强、共享性强,技术应用效果好,传播效果好。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
A.短视频新闻要求时效性强,新闻价值大,立意深刻;现场感强,音质画面效果好,信息含量丰富;剪辑精心,短小精悍。
B.移动直播要求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充分体现新媒体直播特征,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
C.新媒体创意互动要求主题鲜明,特点突出;交互性强,社会反响好;技术先进,有传播力、感染力;体现新闻性、互动性、技术性的高度统一。
D.新媒体品牌栏目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发布平台相适应;发布量大、交互性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鼓励在新闻媒体自有平台设立的栏目参评。
E.新媒体报道界面体现新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运用图片、漫画、音视频等手段表达新闻主题、展现新闻内容,版面语言丰富,界面设计主题鲜明、风格独特、布局合理、互动性强、色彩协调,便于阅读。
F.融合创新要求作品在报道内容、报道形式、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
五、设奖数额
四川新闻奖文字类、广电类、网络类和综合类设奖数额不超过500 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75个、二等奖150个左右、三等奖275个左右。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4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
六、奖励办法
获奖作品(包括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和编者,由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个人,只颁发作者证书,不再颁发编辑证书。
由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获奖作品奖金建议标准,由作者、编者单位酌发。
如发现参评或获奖作品有伪造、剽窃等违规行为的,坚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七、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2018年度四川新闻奖参评作品分配数额方案》推荐作品参评(报刊通讯社单位见附件一,广电单位见附件二,网络单位见附件三,媒体融合作品按各单位分配数额的四分之一推荐)。
(一) 文字类、综合类作品
1.参评作品(论文、版面、新闻漫画除外)须报送1套文字材料,报送材料及装订顺序为:一份推荐表(附件四)、一份填写完备的《四川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五)、一份作品文字稿、一份刊登作品的完整报刊版面。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传送至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评奖系统。
2.报纸版面作品报送材料及装订顺序为:一份作品(原样报)、一份推荐表(附件六)、一份填写完备的《四川新闻奖报纸新闻版面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七)。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传送至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评奖系统(新闻版面参评作品制作成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的RGB模式JPEG文件)。
3.新闻漫画、摄影参评作品不论单幅还是组画,均请放大复印在A4复印纸上,粘贴到9号大型信封(约23cm×35cm)的正面,并在正面下方填写与发表时间相同的标题及说明(不得标注作者姓名)。在信封背面粘贴《四川新闻奖新闻漫画推荐表》(附件八),并把作品首次发表时的样报、样刊(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杂志的完整目录页和刊登作品的完整页面)装在信封里。没有样报、样刊视为不曾公开发表过,不予评选。同时,还须填写一份《四川新闻奖新闻漫画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九),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传送至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评奖系统。(漫画、摄影参评作品制作成像素为1400×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的RGB模式JPEG文件。)
4.少数民族文字作品以作品原文字数和内容为准,除送原报纸外,须译成完整准确的汉文稿,然后按上述要求送评。
(二)广电类、网络类作品
1.参评作品报送材料及装订顺序为一份推荐表(附件四)、一份填写完备的《四川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五)、一份作品文字稿、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传送至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评奖系统。
2.系列(连续)报道类作品必须从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件)代表作文字稿,组合报道选3件代表作。
3.广播、电视作品提交1份该作品音视频播出内容的完整文字打印稿和1份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文字稿内容要求同原播出作品一致,段落清晰完整,文字与标点符号使用准确。原版播出作品请复制为数据文件存储在U盘中,文件名以参评项目+标题命名。广播作品复制为音质效果好的WAV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高清晰的AVI或MP4格式文件。
复制时不得对作品播出原版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播出时含有片头、片尾的独立作品,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复制后请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能够前进和后退。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代表作的音视频文件须在文件名末端注明代表作序号。
4.广播作品制作成128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文件;电视作品制作成1000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MP4格式视频文件。由于四川记协及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不支持断点续传,如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超过200MB,请切分成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
(三) 媒体融合类作品
各单位报送媒体融合类参评作品时,不能与本单位报送的其他作品共同填在一份《目录》上,须另填写一份《四川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五)。
1.如实填报《四川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四),清晰填写作品网址及链接。
2.提交参评作品首发界面全屏截图打印件。
3.参评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作品,申报材料要求提交首界面和3件代表作网址和全屏截图打印件。
4.客户端作品须转为网页保存,并提交客户端作品截图和保存后的网页地址。
5.参评作品可下载的,使用光盘提供作品原件电子版。
6.在报送短视频新闻、新闻微博、微信作品时,填写相关作品点击率。
以上文字类、综合类、广电类、网络类和媒体融合类所有五类参评作品需要的打印和复印件,均使用A4纸。所有文字材料用Word格式(作品请不要用图片转换或扫描格式保存,文件内不必附图片)。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
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传送至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评奖系统。
请参评单位务必加入省记协的QQ媒体交流群: 340344957。群里会及时发布有关新闻奖的信息,同时也是《四川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五)的统一接收渠道。
八、材料报送时间及快递地址
1.寄送时间:报纸版面和新闻漫画在4月1日以前,其余作品(含网络作品和媒体融合类)在4月5日以前。同时,将报送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上传至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评奖系统。
寄送件请用特快专递或其它快递方式,以免延误或丢失。
邮寄、快递件以邮戳和快递单位收签单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寄送地址:成都市桂花巷21号
收件人: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邮政编码:640015
联 系 人:陈 欣 刘晓梅 杨海滨
联 系 电 话: 028-87330452 028-87330460
028-87330406 028-87330459
传真(自动):028-87330410
九、评奖费用
2018年度四川新闻奖评审费用,每件作品参评费均为150元。
户 名: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华兴支行
账 号:51001895036050090795
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9年2月26日